作者:李南山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英德机械外观代理部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是一种申请国际外观设计专利的便利途径。该体系的建立是出于简化和经济的需求。该体系使某个缔约方的外观设计所有人能有效地以最简单的手续和最少的花费获得对其外观设计的保护。
近年来,海牙体系的申请方式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内申请人的关注。以下仅就通过海牙体系的外观设计保护中的申请阶段方面的实务操作,列出若干值得注意的要点。
关于申请人资格
要具有递交国际申请的资格,申请人至少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i) 是缔约方的国家或是缔约方的政府间组织成员国的国民,或
(ii) 在缔约方国家的领土内,或在缔约方建立政府间组织条约所适用的领土内有住所,或
(iii) 在缔约方国家的领土内,或在缔约方建立政府间组织条约所适用的领土内有真实和有效工商业营业所。
关于合案申请
一件国际申请可包括不超过100件外观设计,但是这些设计应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如果国际局发现同一国际申请中含有分属不同洛迦诺分类号的多个外观设计,这就构成了必须改正的一种不规范。
针对专属或部分属于1960年文本或1999年文本的国际申请在申请阶段的费用(2009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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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费用(瑞士法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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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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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件外观设计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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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同一国际申请中每附加一件外观设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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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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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提交公布的每一件复制件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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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同一页上显示一件或多件复制件的(如果复制件以纸件形式提交),第1页之后每多一页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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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说明超过100字的附加费,超过100字以后每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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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标准指定费(依据共同实施细则第12条的相关规定,标准指定费有三个等级,以反映缔约方主管局进行审查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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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适用第一级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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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一件外观设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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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同一国际申请中每附加一件外观设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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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适用第二级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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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一件外观设计 |
60 |
| 4.2.2 同一国际申请中每附加一件外观设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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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适用第三级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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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一件外观设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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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同一国际申请中每附加一件外观设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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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独指定费(单独指定费的数额由每一个有关的缔约方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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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在申请阶段对电子递交的复制件的部分要求
1.申请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复制件的形式,可以是该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它的图样,或者是构成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产品。一件国际申请可以同时包括黑白或彩色的照片和图样。
2.对于电子申请来说,国际申请所附复制件应当为JPEG格式或TIFF格式的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2兆字节,且为RGB(而不是CMYK)色彩模式。
3.复制件应当只呈现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呈现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产品,而非其他物体、零件、人或动物。例如,如果打算保护一个碗,应当呈现没有装水果的碗,或者如果打算保护一个画框,就不应当出现画像。
4.不允许出现展示物体截面或平面的机械制图,特别不允许带有轴线、尺寸、解释性文字或图例的图案。
5.如果复制件由照片组成,该照片应当符合专业标准,且边缘切成直角。在这种情况下,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呈现背景必须为素色,且照片不得用墨水或修改液进行修饰。
6.如果复制件由其他绘图组成,应当符合专业标准,且用绘图工具或电子方式绘制。复制件可以采用阴影或影线以展示凹凸。用电子方式绘制的绘图可以在素色的背景中展示,且边缘成直角。
7.出现在复制件中的东西,但又不对其谋求保护,可以通过点线或虚线标出,并且/或者在说明中予以指明。
8.以照片或其他绘图呈现的每份工业平外观设计复制件的尺寸,不得超过16×16 厘米,且不小于3×3 厘米。
9.如果申请以电子方式提交,上传的图像的分辨率和像素必须合乎规定,以便在打印时,在300×300dpi的分辨率下,复制件的尺寸将不会超过16×16 厘米,且不小于3×3 厘米。
10.一件国际申请中每件外观设计的复制件数量没有限制。每个复制件只应提交一个副本(默认情况下,复制件以彩色公布)。只有能在复制件中看到的内容才能获得保护。
